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痘疹一证,虽原于有生之初,然必因时气相触,内外挟邪而后作。凡痘之轻重,已兆于发热之微甚,而吉凶于此亦可判矣。毒轻者易出易靥,固不必治;毒甚者险证百出,故不得不治。凡治此者,于初热时,急宜用轻扬之剂,汗以散之,但使外感之邪,脏腑之毒,皆作秽汗,尽从毛窍中出,则毒瓦斯已减其半,而重者可轻,危者可活矣。即如痘中一切变证,亦无非毒瓦斯欲出不能之所为,一经表散,则毒从汗去,而诸证亦必自退。然又当察表里之轻重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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