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(周易)原译对照本之第五、第六卦即需卦、讼卦

[主内容] 05.需卦
(水天需)坎上乾下《需》:有孚,光亨。贞吉,利涉大川。初九,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九二,需于沙,小有言,终吉。九三,需于泥,致寇至。六四,需于血,出自穴。九五,需于酒食,贞吉。上六,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来,敬之终吉。 

【注释】
(1)需是本卦标题。需的本义是天上下雨,卦象是表示天的“乾”和表示 云的“坎”相叠加。本卦因“需”字多次出现,便用它作标题。全卦内容主要是出行和客居。(2)孚:本义是俘虏,也指获利。(3)光亨:意思是 大亨,元亨。(4)需:爻[ yáo ]辞中“需”的意思是等待,停留。(5)用:以, 于。恒:常,长久。(6)沙:沙地,难走的地。”(7)言:当作想用,意 思是过错。(8)泥:泥泞的地方。(9)血:血污的地方。(10)穴:古时的住所,依地势挖建而成,下半是在地下挖出的小土穴,上半是在地面搭 建的屋顶。(11)速:请,招。不速:没有邀请。

【译文】
需卦:捉到俘虏。大吉大利,吉祥的占卜。有利于渡过大江大河。 初九:在郊野停留等待,这样长久下去是吉利的,没有危险。 九二:在沙地停留等待,出了一点小过错,最后结果是吉利的。 九三:在泥泞中停留等待,引来了强盗抢劫。 六四:陷入到血污之中,从地穴住处里逃脱出来。 九五:在酒席上留连等待,征兆吉利。 上六:进入地穴住处,来了三个不请自来的客人。主人殷勤地接待他们,结果吉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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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.讼卦
(天水讼)乾上坎下《讼》:有孚窒惕,中吉,终凶。利见大人。不利涉大川。初六,不永所事,小有言,终吉。九二,不克讼,归而逋。其邑人三百户,无眚。六三,食旧德,贞厉,终吉。或从王事,无成。九四,不克讼,复既命渝。安贞吉。九五:讼,元吉。上九:或锡之鞶带,终朝三褫之。 

【注释】
(1)讼是本卦标题。讼的意思是争斗。本卦的内容主要讲人与人之间的纠 纷和斗争。(2) 窒;用作“侄”,意思是戒惧。窒惕:戒惧警惕。(3)永:长久。不永所事:做事不能坚持长久。(4)克:胜利,成功。(5)逋[ bū ]:逃亡。邑人:采邑中的人,实际上是奴隶。(6)眚[ shěng ]:灾 祸,过错。(7)旧德:从先人那里继承下来的遗产。(8)厉:艰险。(9)复:返回。即:服从。命渝:命谕,指判决。(10)锡:通“赐”。(11)鞶[ pán ]带:皮革做成的大腰带,供身居要职的贵族佩带,这里借指官位。(12)终朝:一整天。(13)褫[ chǐ]:剥夺。

【译文】
讼卦:抓获了俘虏,但要戒惧警惕。事情的过程吉利,结果凶险。对王公贵族有利,对涉水渡河不利。初六:做事不能坚持长久,出了小过错,而结果吉利。 九二:争讼失败,回到采邑,。邑中奴隶逃跑了三百户。没有灾祸。 六三:靠从先人那里继承下来的遗产过活。占卜的征兆险恶,结果吉利。如果参与战争,不会获胜。 九四:争讼失败,返回服从判决。占问平安,得到吉兆。 九五:争讼。大吉大利。 上九:君王赏赐官职,但一天之内三次将赐予的官职剥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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